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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福建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加快推進擬設置機制砂項目配套礦山采礦權出讓工作,有效解決該省建設工程用砂供需矛盾,保護生態環境。
通知要求,對擬設置機制砂項目配套礦山選址進一步篩選。根據各地已上報的選址項目,按照“統籌兼顧、環境優先”的原則,將資源開發利用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有機結合,充分論證;要進一步核實與各類保護區及生態紅線的位置關系,原則上應避開各類保護區及生態保護紅線,遠離居民區、醫院、學校等環境噪聲敏感目標,避開基本農田,盡量避開一重山;對相關礦山礦石巖性質量做進一步勘查,要求巖質必須符合機制砂生產建設用砂國家標準要求。
通知要求,加快推進機制砂配套礦山項目與縣級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工作的銜接。各相關縣(市、區)要加快縣級礦產資源規劃的編制工作,將經篩選后確定的擬設置機制砂項目配套礦山區塊劃為普通建筑用砂石土允許開采區或集中開采區,并納入礦政許可證配號系統的礦業權設置規劃數據庫中;要按照《福建省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關于建立凈采礦權出讓制度的要求,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請當地縣級政府組織自然、環保、林業、安監、住建、規劃、水利等職能部門及礦山所在地鄉鎮政府,對擬設機制砂項目配套礦山進行聯合實地踏勘,對涉及的環境保護、使用林地、安全生產、水土保持、基本農田等準入條件以及與各類保護區位置關系等情況進行充分論證,相關部門簽署的審查意見作為采礦權設立的依據。
通知明確,要按期完成機制砂配套礦山工作任務。各級自然資源部門和住建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發展機制砂對保護生態環境,緩解砂石供需矛盾的重要意義,把推進機制砂項目配套礦山采礦權出讓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