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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為促進山西省煤層氣勘查開發,自然資源部委托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組織實施,由山西省國土資源交易和建設用地事務中心具體承辦榆社-武鄉、武鄉東2個煤層氣勘查區塊探礦權掛牌公開出讓,依法確定探礦權人。現公告如下:
1. 項目編號:SXGT2018MCQKCQKCR0001
2. 掛牌公告時間:2018年12月6日-2019年1月3日
3. 出讓人:山西省自然資源廳
4. 掛牌人:山西省國土資源交易和建設用地事務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塢城南路50號山西省政務中心B座1013室
聯系人:高文政 聯系電話:0351—7731652
5. 各區塊地理位置及拐點四至坐標見附件1,詳細拐點坐標及需避讓的各類保護區名單見掛牌文件、地質資料包。
6. 本次掛牌出讓勘查區塊要求年度平均勘查投入不低于3萬元/平方千米??辈樵S可證有效期為3年3個月,從勘查許可證有效期開始之日起算,前3年為勘查期,后3個月為考核期。競得人承諾的勘查工作投入應在勘查期內完成,出讓人在考核期內對競得人履行承諾情況進行考核。
勘查期內勘查投入完成率100%(含)以上的(勘查投入完成率考核基數為年度平均3萬元/平方千米,下同),探礦權可按原面積辦理探礦權延續;勘查投入完成率30%(含)-100%(不含),可按勘查投入未完成比例扣減相應面積后,辦理探礦權延續;勘查投入完成率不足30%,退出全部區塊面積,依法注銷勘查許可證。探礦權每次延續時需提交新的勘查實施方案和綠色勘查方案;延續期間,最低勘查投入每年每平方千米不低于3萬元。
7. 競買人資格條件要求:
7.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最終絕對控股股東或最終實際控制人為境內主體、凈資產人民幣拾億元(10億元)及以上的內資公司,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7.1.1 境內主體: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有效身份證的中國公民。
7.1.2 絕對控股股東:持有股份大于50%(不含)的主體。
7.1.3 公司實際控制人:境內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按照證監會《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境內非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是實際支配公司股份表決權大于30%,并且通過支配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的主體。
7.2 意向競買人應為獨立法人,不得以聯合體參加競買。
7.3 法定代表人相同或者存在控股關系的關聯企業,不得競買同一區塊。
7.4 被列入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名單”的單位,不得參加競買。
7.5 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重點關注名單”、“黑名單”的單位,不得參加競買。
7.6 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的單位,不得參加競買。
7.7 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不得參加競買。
8. 意向競買人可于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3日(節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山西省國土資源交易和建設用地事務中心報名并領取掛牌文件和地質資料包。
9. 意向競買人領取掛牌文件和地質資料包時須提交競買人資格條件文件5份,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9.1 網上掛牌競買承諾函(格式見附件2)。
9.2 競買人一般情況表(格式見附件3)。
9.3 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原件彩色掃描加蓋公章)。
9.4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有效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加蓋公章)。
9.5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4,委托書須經公證處公證)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加蓋公章)。
9.6持股比例大于等于5%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名單、股權結構圖(應該披露每一級股東直至最終股東)和持股情況。提供可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的網址和公司代碼,打印截圖;或提供公司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名單、股份比例,加蓋工商管理部門印章。
9.7 最終實際控制人或絕對控股股東是自然人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公民有效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加蓋公章)。
9.8 意向競買人2017年度報告或2018年最近一期財務報表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審計報告由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加蓋競買人公章)。
9.9 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到的企業是否被列入“重點關注名單”、“黑名單”的信用信息截圖(加蓋競買人公章)。
9.10 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到的企業是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的信用信息截圖(加蓋競買人公章)。
9.11由檢察機關提供的意向競買人無行賄犯罪證明。
10. 競買人資格條件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掛牌人不予接收:
10.1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10.2 缺少單位蓋章的;
10.3 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蓋章的;
10.4 未按規定的要求和格式填寫的或填寫錯誤的;
10.5 內容不完整或關鍵詞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10.6 競買文件不完整的。
11. 掛牌人于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8日,組織專家對競買人資格條件文件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書面告知意向競買人。符合競買人資格條件的意向競買人,須于2019年1月14日下午18:00前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金額為每個區塊人民幣叁佰萬元整(300萬元)。競買保證金可以電匯或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交納單位須與意向競買人名稱完全一致、保證金應從競買人基本賬戶匯出、保證金不計利息)。
競買保證金匯入開戶名:山西省國土資源交易和建設用地事務中心
賬號:2002992145000198
開戶行:渤海銀行太原分行
意向競買人繳納保證金后,持繳款憑據到山西省國土資源交易和建設用地事務中心領取《山西省探礦權網上掛牌競買資格確認書》。
12. 競買手續辦理:意向競買人取得《山西省探礦權網上掛牌競買資格確認書》后,持相關有效證件資料到山西省政務服務中心申請辦理數字證書,然后持《山西省探礦權網上掛牌競買資格確認書》和數字證書到山西省國土資源交易和建設用地事務中心進行山西省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的注冊登記。只有辦理數字證書并進行注冊登記的意向競買人,才能登陸網上交易系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13. 網上掛牌競價時間:
自由競價時間:2019年1月18日-2019年2月1日10:00。
限時競價開始時間為2019年2月1日上午10:00。
14. 掛牌競價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不接受電話、微信、郵箱、短信、郵寄、書面、口頭、現場競價等其他形式的申請。
15. 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高于底價的最高報價意向競買人為競得人,最高報價低于底價流拍。
16. 網上掛牌成交后,競得人需按要求與掛牌人簽訂《探礦權掛牌成交確認書》。
17. 簽訂《探礦權掛牌成交確認書》后,掛牌人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網站、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和山西省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公示成交結果,公示期10個工作日。
18. 在成交結果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清除后,掛牌人通知競得人交納交易服務費。競得人收到通知后,需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晉發改服價發【2017】275號文件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納交易服務費。
19. 競得人支付的保證金,在競得人繳納首期探礦權出讓收益后5個工作日內到山西省國土資源交易和建設用地事務中心辦理保證金退還事宜;未競得人支付的保證金,在掛牌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到山西省國土資源交易和建設用地事務中心辦理保證金退還事宜(保證金不計利息)。
20.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競得人違約,將取消競得人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兩年內不允許參與山西省煤層氣礦業權競爭出讓。
20. 1競得人未按規定簽訂《探礦權掛牌成交確認書》;
20.2競得人逾期或不足額繳納交易服務費;
20.3競得人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出讓合同;
20. 4競得人未按出讓合同約定繳納首期探礦權出讓收益;
20. 5提供虛假文件或者隱瞞事實的;
20. 6向主管部門及其成員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20.7 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違約行為的。
21. 掛牌信息如有變更,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網站、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和山西省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公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22. 注意事項及風險提示
22.1 掛牌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僅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競買人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掛牌人對區塊的勘查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競買人在競買前,應自行咨詢有關地質專家并詳細參閱本區塊涉及的有關地質資料,并到礦區實地踏勘,真實了解探礦的風險情況,其競買風險和探礦風險由競買人承擔。
22.2 本次掛牌出讓成交價即為探礦權出讓收益,競得人應按出讓合同約定繳納探礦權出讓收益。
22.3 有關單位為實施“煤層氣、頁巖氣資源潛力綜合評價及共探共采選區研究”項目,使用政府引導資金及自籌資金在榆社-武鄉區塊內施工了ZK07-1、ZK07-2井壓裂排采示范工程, 競得人在取得該區塊探礦權后應予積極配合,以保證項目順利完成。該項目經有關部門驗收后,競得人可自行與有關單位協商,補償其自籌資金投入后使用ZK07-1、ZK07-2井,但支付的補償費用不應超過審計結果(注:經審計,有關單位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自籌資金進行的示范工程投入751.96萬元,2018年6月30日后井場維護日均費用2240.35元)。
22.4 本次掛牌出讓探礦權實行合同制管理,競得人與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后方可辦理勘查登記手續。
22.5 競得人在首次辦理勘查登記及探礦權延續登記時,均需提交綠色勘查方案(編寫大綱詳見掛牌文件)及專家審查意見(自行組織)。
22.6 競得人未按合同約定完成承諾的勘查投入,將按未完成比例核減探礦權面積直至注銷勘查許可證。對核減面積的,探礦權出讓收益不因面積的縮減而變更;對注銷勘查許可證的,已按規定繳納的出讓收益不予退還,未繳納的出讓收益不再繳納。
22.7 競得人在勘查過程中應按照規定避讓各類環境敏感區保護地,履行對各類保護地的義務。探礦權有效期內,如周邊環境敏感區保護范圍擴大與本勘查區發生重疊,競得人須辦理探礦權變更手續,縮減探礦權范圍,并相應核減原承諾的應完成勘查投入。經探礦權人申請,探礦權出讓收益按探礦權范圍的縮減比例核減。
22.8 對探礦權范圍內已設置的非煤層氣礦業權,競得人需承諾不影響其勘查開采活動。
22.9 競得人在探礦權首次設立有效期內不得將探礦權轉讓給他人。
22.10競得人探明具有商業價值的成果后辦理試采/采礦權登記手續時,須在山西省境內注冊獨立的法人公司。其中:如在山西境內擁有一個油氣礦業權(含探礦權、采礦權,下同),應當在礦區所在縣、市注冊獨立的法人公司;擁有多個油氣礦業權的,須在礦區所在地的共同上級機關所在地(限山西省境內)注冊獨立的法人公司。
22.11 競得人在進行油氣勘查開發前,須委托有資質的環評機構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并報有審批權限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許可后實施。
23.掛牌公告發布媒體
本次公告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網站、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山西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山西省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中國自然資源報》《山西日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場所發布。
24.掛牌公告發布時間
本掛牌公告發布時間為20個工作日。
如對擬出讓煤層氣勘查區塊探礦權有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掛牌人提出,自然資源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調查核實,待異議消除后再行出讓。
附件:1. 出讓煤層氣勘查區塊基本情況表
2. 網上掛牌競買承諾函
3. 競買人一般情況表
4. 授權委托書(委托書須經公證處公證)
山西省國土資源交易和建設用地事務中心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