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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自然資源部辦公廳近日公布《國家特邀自然資源監察專員工作辦法》(下稱《辦法》)。
《辦法》稱,國家特邀自然資源監察專員是自然資源部特別聘請,符合一定條件、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社會影響力,履行自然資源監察專員職責的民主黨派成員、工商聯成員和無黨派人士。
根據《辦法》,國家特邀自然資源監察專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一是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二是工作積極熱情、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作風正派;三是熱心自然資源管理工作,有較高的自然資源管理相關業務水平和較強的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能力;四是本人自愿應聘,能夠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65周歲以下;五是在民主黨派、工商聯、有關人民團體、社會團體和有關單位擔任一定職務的省級以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或從事(曾經從事)與自然資源管理關系較密切的有關工作,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擔任副司(廳、局)級以上行政領導職務。
《辦法》規定,國家特邀自然資源監察專員的主要職責包括:一是協助宣傳中國共產黨和國家關于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自然資源部的重大工作部署、決定;二是參與監督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三是參與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法律、法規、政策咨詢研究,為自然資源管理工作有關決策和全局性的重大問題、重要工作提供咨詢、建議和意見;四是參加自然資源管理工作調研;五是參與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查處、自然資源權益損害情況等的監督檢查;六是反映人民群眾對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七是監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情況。
《辦法》還對國家特邀自然資源監察專員的權利、義務等作出規定。
《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09年4月1日原國土資源部公布的《國土資源部國家特邀國土資源監察專員聘任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