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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近年來,除了環保、安全,綠色礦山儼然也成為我國礦業發展的“熱詞”,礦企如何在生態保護和資源開發中尋找到一個共贏的平衡點,這是擺在整個礦業面前一個現實而又嚴峻的問題。
為什么要建設綠色礦山?
不難看出,發展綠色礦業是立足于我國國情、礦情實際,更好地解決我國礦產資源供需矛盾、資源開發與環境矛盾等一系列人與社會、人與資源、人與自然矛盾的全新思維和最有效途徑。
自然資源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指出:將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工作,力爭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礦業發展新模式,并從用地、用礦、財政、金融等四個方面,拿出了“真金白銀”的激勵政策措施。
在礦產資源政策支持方面,從開采總量指標調控、礦業權投放等方面,依法優先向綠色礦山和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傾斜。
在綠色礦業用地保障方面,從規劃規模、年度計劃指標、新增采礦用地取得、存量用地使用等方面,支持和保障色礦山企業和示范區轉型發展的用地需求。
在財政政策方面,從統籌中央地方財政資金安排、實施高新技術企業稅費減免政策等方面,加大對綠色礦山的支持。如:在《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范圍內,符合條件并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依法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綠色金融扶持方面,從實施扶持性綠色信貸、支持上市融資、構建征信體系等方面加大支持。如:推符合條件的綠色礦山企業在境內中小板、創業板和主板上市以及到新三板”和區域股權市場掛牌融資。
綠色礦山建設要求是什么?
《關于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從礦區環境、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現代數字化礦山建設、礦山企業形象等方面對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具體如下:
《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要求》
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產業政策和綠色礦山基本條件,并達到以下建設要求。
一、礦區環境規范整潔
(一)礦區規劃建設布局合理、廠貌整潔,標識、標牌等規范統一、清晰美觀,礦區生產生活運行有序、管理規范。
(二)礦山開發科學合理,礦石、廢石的生產、運輸、堆存規范有序,廢石、廢水、噪聲和粉塵達標處置。
(三)因地制宜修復改善礦區環境,礦區綠化覆蓋率達到可綠化面積的100%,基本實現礦區環境天藍、地綠、水凈。
二、合理利用資源
(四)礦山開采應與城鄉建設、環境保護、資源保護相協調,最大限度減少對自然環境的破壞,選擇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開發方式,實現資源分級利用、優質優用、綜合利用。
(五)對石墨、螢石、高嶺土、重晶石、長石、紅柱石、藍晶石等涉及采選加工等環節的非金屬礦山,應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和裝備,提高資源綜合回收率,開展精深加工,發展高端產品。
(六)對滑石、硅灰石、膨潤土、硅藻土、凹凸棒石、海泡石、石英、菱鎂礦、石膏、方解石、云母、蛭石等涉及開采加工環節的非金屬礦山,應采用先進的加工技術、工藝與裝備,發展深加工產品。
(七)對石灰巖、硅質原料、砂石骨料等露天開采礦山,開采方式應符合區域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要求,做到資源分級利用。
(八)對石材類礦山,應根據賦存條件,鼓勵采用圓盤鋸、繩鋸等裝備開采,荒料率達到30%以上。
(九)應建立生產全過程能耗核算體系,控制并減少單位產品能耗、物耗、水耗。
三、礦區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
(十)切實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義務,做到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方案和土地復墾方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管理,確保礦區環境得到及時治理和恢復。
(十一)應采用噴霧、灑水、濕式鑿巖、加設除塵裝置、全封閉皮帶運輸等措施處置采選、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和遺撒,做到礦區無揚塵。對鑿巖、碎磨、空壓等設備,通過消聲、減振、隔振等措施進行噪聲處理。
(十二)應有符合安全、環保、監測等規定的廢棄物處置方法,廢水以及廢石、尾礦和廢渣等固體廢物存放和處置的場地應做好防滲和地下水監測工作,廢棄物不得擴散到礦區范圍外造成環境污染,固體廢物妥善處置率應達到100%。
(十三)礦山生產過程中應從源頭減少廢水產生,實施清污分流,應充分利用礦井水、循環利用選礦水,選礦廢水重復利用率一般達到85%以上;礦坑涌水在礦區充分自用前提下,余水可作為生態、農田等用水,其水質應達到相應標準要求;生活廢水達標處置,充分用于場區綠化等。
(十四)切實做到邊開采、邊治理,修復、改善、美化采區地表景觀。具備回填條件的露天采坑,在保證不產生二次污染的前提下,鼓勵利用礦山固體廢物進行回填;對于地下開采的礦山,因礦制宜采用適用的充填開采技術。
四、建設現代數字化礦山
(十五)生產技術工藝裝備的現代化。應加強技術工藝裝備的更新改造,采用高效節能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及時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藝和設備,符合國土資源部《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鼓勵、限制和淘汰技術目錄》。
(十六)鼓勵礦山規模開采,推進機械化減人、自動化換人,實現礦山開采機械化,選礦、加工工藝自動化,關鍵生產工藝流程數控化率不低于70%。
(十七)生產管理信息化。應采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控制技術、智能技術,實現礦山企業經營、生產決策、安全生產管理和設備控制的信息化。
(十八)鼓勵建立產學研用科技創新平臺,培育創新團隊,礦山的研究開發資金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1%。
五、樹立良好礦山企業形象
(十九)創建特色鮮明的企業文化,培育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新發展理念和行業特色的企業文化。建立環境、健康、安全和社會風險管理體系,制定管理制度和行動計劃,確保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二十)應構建企業誠信體系,生產經營活動、履行社會責任等堅持誠實守信,及時公告相關信息。應在公司網站等易于用戶訪問的位置至少披露:企業組建及后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意見;環境、健康、安全和社會影響、溫室氣體排放績效表現;企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負責部門及工作人員聯系方式,確保與利益相關者交流順暢。
(二十一)企業經營效益良好,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堅持企地共建、利益共享、共同發展的辦礦理念,加大對礦區群眾的教育、就業、交通、生活、環保等支持力度,改善生活質量,促進社區、礦區和諧,實現辦礦一處,造福一方。加強利益相關者交流互動,對利益相關者關心的環境、健康、安全和社會風險,應主動接受社會團體、新聞媒體和公眾監督,并建立重大環境、健康、安全和社會風險事件申訴—回應機制,及時受理并回應項目建設或公司運營所在地民眾、社會團體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訴求。有關部門對違反環保、健康、安全等法律法規,對利益相關者造成重大損失的礦山企業,應依法嚴格追責。
(二十二)加強對職工和群眾人文關懷,企業職工滿意度和礦區群眾滿意度不低于70%,及時妥善處理好各種利益糾紛,不得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